关于对所有短期签证申请人免采指纹的通知
驻塞浦路斯使馆
2025-12-19 22:00

为进一步便利签证申请人,自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共和国驻塞浦路斯大使馆对所有申请停留期在180日以内的短期签证申请人免采指纹

对D字、J1字、Q字、S1字、X1字及Z字等入境后需办理居留证件的签证申请人,仍按规定采集指纹。


推荐给朋友:   
全文打印       打印文字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