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领事认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2018-08-20 23:34
为使海外中国公民切实享受到领事证件服务便民、惠民举措,我馆将自2018年3月9日起对领事认证收费标准做出如下调整:
一、降低对中国公民(指对外国文书申办领事认证的中国籍当事人)领事认证收费标准,民事类由14欧元/份下调至6欧元/份,商事类由28欧元/份下调至13欧元/份。
二、外国人为中国公民代办的领事认证适用本通知,中国公民为外国人代办的领事认证不适用本通知。
三、急件收费标准维持不变。
驻塞浦路斯使馆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