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业务常见问答
2018-08-21 01:15
 

   1. 留学生或者旅居国外的华侨回国结婚时,应当办理何种公证?
       留学生或华侨在国内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应当提供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该证明可由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公证、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无配偶声明书公证。建议留学生或旅居国外的华侨回国结婚时提前办妥相关证明。  

  2. 我要办理离婚委托书公证。请问能邮寄办理吗?
      不可以。如你是中国公民,本人必须亲自到使馆办理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到当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如你是塞浦路斯公民,则需在当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然后到塞浦路斯外交部办理认证,最后到我馆办理认证。  

  3. 使馆可以直接认证在国内办理的公证书吗?
      根据国际惯例和有关规定,国内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必须经过外交部或地方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认证,然后向公证书使用国驻中国使馆、总领事馆申请认证,然后方可在有关国家使用。中国驻塞浦路斯使馆不受理国内出具的公证书的认证申请,也不能凭国内出具的公证书另外出具公证书。  

  4. 我来自中国,使馆可否为我办理出生公证、在中国期间的无犯罪记录公证?
      根据在事实发生地办理有关公证的规定,使馆不能办理上述公证。您需向国内公证处申办。如您不能回国,可以委托国内亲友到原户口所在地公证处办理。  

  5. 使领馆可否为中国公民办理离婚登记或“协议离婚”?
    中国驻塞浦路斯使馆不办理中国公民的离婚手续。当事人(包括双方均在塞浦路斯及一方在中国、一方在塞浦路斯)如选择在中国办理离婚手续,但又不便亲自回国办理,可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向国内有关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当事人应亲自到使馆办理委托书及民事诉状或民事答辩状或离婚意见书签名属实公证。如当事人不便亲自到使馆办理有关公证,可根据认证程序办理。 根据规定,中国公民如在国内“协议离婚”,需亲自回国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6. 未成年人能否申办公证?什么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未成年人可以申办公证,但应由其监护人(也即法定代理人)代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首先是其父母;在其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时,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成年的兄姐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申办公证或者处分大额财产时,应当由法定代理人(即监护人)代理;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应当保证确实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正确认识事物并进行判断的能力,包括年龄和精神状态两个方面。在我国,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两个范围之外的一般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7. 对委托书的形式有没有什么特殊要求,是应当自行书写还是按国内房管部门等提供的样本填写?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委托书一般包含下列内容:委托人基本情况,受托人基本情况,所涉房产的具体情况,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委托人的签名、捺印,日期等。
委托书可由当事人自行草拟打印或根据国内有关机构的要求制作。委托书内容不完备或表达不准确的,当事人应当自行更正;委托书中不得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虚假、不当的内容。  

  8. 本人已经来到国外,不便回国,如何办理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等公证?
      中国国内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驾驶证、结婚证等,中国驻外使领馆不掌握相关证书的真实情况,应在国内办理公证。当事人身在国外、不便回国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国内亲友、律师等)到国内公证机构办理;已将国内出具的证书带至国外的,应根据国内公证机构要求办理。  

     

  9. 华侨子女在国内考学、加分等,国内要求提供华侨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相关公证?
      当事人可持有效护照及当地居留证明到驻在国当地公证机构或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居留公证。居留公证主要用于到中国国内办理华侨身份认定时使用。华侨身份的认定由国内侨务部门负责,居留公证仅作为对居留事实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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