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国家外国人72小时过境免签有关政策解读
2018-06-08 14:44

  经国务院批准,在广州、桂林、重庆、成都、昆明、西安、厦门、武汉、哈尔滨、青岛、长沙等城市的11个航空口岸对53个国家(名单附后)人员实施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  

  申请72小时过境免签人员应当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和72小时内确定日期、座位前往第三国(地区)的联程客票,填写临时入境外国人入境卡,接受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询问。对具有以下情形的外国人,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不予签发临时入境许可:(一)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入境情形的;(二)所持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有效期不足3个月的,或者有我签证机关拒签章戳记的;(三)5年内有非法出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记录的;(四)2年内有违反住宿登记规定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外国人免签过境停留期间,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规定,不得超出准许停留区域范围或者停留时限。在旅馆住宿的,由旅馆为其办理住宿登记,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或者外国人服务站等)办理登记。如遇不可抗力等原因需在免签停留区域停留超过72小时的,应当按规定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应的停留证件。  

  对超出停留区域范围或者时限,从非指定过境口岸出境的,以及未依法办理住宿登记的免签过境外国人,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或者地方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  

     

  附件:  

  一、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适用国家名单(共53个)  

  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俄罗斯、英国、爱尔兰、塞浦路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乌克兰、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波黑、黑山、马其顿、阿尔巴尼亚、摩纳哥、白俄罗斯、美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阿根廷、智利、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日本、新加坡、文莱、阿联酋和卡塔尔。  

     

  二、适用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航空口岸及免签停留范围  

  序号  

  口岸名称  

  所在城市  

  免签停留范围  

  1  

  广州白云  

  国际机场  

  广东省  

  广州市  

  广东省  

  2  

  成都双流  

  国际机场  

  四川省  

  成都市  

  四川省  

  成都市  

  3  

  重庆江北  

  国际机场  

  重庆市  

  重庆市  

  4  

  桂林两江  

  国际机场  

  广西自治区  

  桂林市  

  广西自治区  

  桂林市  

  5  

  西安咸阳  

  国际机场  

  陕西省  

  咸阳市  

  陕西省西安市和咸阳市  

  6  

  昆明长水  

  国际机场  

  云南省  

  昆明市  

  云南省  

  昆明市  

  7  

  青岛流亭  

  国际机场  

  山东省  

  青岛市  

  山东省  

  8  

  厦门高崎  

  国际机场  

  福建省  

  厦门市  

  福建省  

  厦门市  

  9  

  武汉天河  

  国际机场  

  湖北省  

  武汉市  

  湖北省  

  武汉市  

  10  

  哈尔滨太平  

  国际机场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11  

  长沙黄花  

  国际机场  

  湖南省  

  长沙市  

  湖南省  

     

  信息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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