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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塞浦路斯使馆关于最新签证申请要求的通知(2023年3月更新)
驻塞浦路斯使馆
2023-03-14 18:51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自2023年3月15日起,中国驻塞浦路斯使馆实行以下赴华签证申请要求:

一、申办流程

(一)在线填表。请登录https://cova.mfa.gov.cn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打印出确认页和签证申请表(共8页),并在确认页及表格第九项签字。

(二)在线预约。申请人请登录中国签证申请在线预约网站https://avas.mfa.gov.cn预约到使馆递交申请时间。

(三)递交申请。申请人按预约时间到使馆递交申请材料。

 

二、申请材料
(一)签证申请表及确认页;
(二)护照原件和资料页复印件;
(三)照片1张(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小2寸48mm×33mm照片);
(四)在塞浦路斯合法停留、居留证明(适用于在塞浦路斯的第三国公民);
(五)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
(六)行程信息,含机票、酒店预订单或相关住宿凭证等。 
(七)除上述(一)至(六)项基本材料外,还需按下列签证受理范围提交相应申请材料:

签证种类

适用情形

材料要求

C

机组人员

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D

赴中国永久居留的人员

中国公安部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F

赴中国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的人员

中国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

G

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前往国家(地区)的已确定日期和座位的联程机(车、船)票。

J1

外国常驻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居留超过180日)

以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J2

赴中国进行短期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停留不超过180日)

以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M

赴中国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

中国境内贸易合作方出具的商务活动文件、经贸交易会请柬等邀请函件。

L

赴中国旅游人员 

往返机票、酒店订单等行程材料,或中国境内单位(旅行社等)或者个人出具的邀请函(需附邀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被邀请人行程安排信息:抵离日期、旅游地点等;  

——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Q1

因家庭团聚申请入境居留(超过180日)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家庭成员范围: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Q2

赴中国短期(不超过180日)探望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公民出具的邀请函件(须在邀请函中写明亲属关系);  2.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R

高端人才

《高端人才确认函》

S1

赴中国长期(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1.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  2.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如系其他私人事务,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供有关私人事务证明材料。

S2

赴中国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如系短期探亲,须提供:  1.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件;  2.邀请人(具体指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3.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如系其他私人事务,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供有关私人事务证明材料。

X1

在中国境内长期(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1.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及复印件。

X2

在中国境内短期(不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Z

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有效《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等

 

三、无需办理签证人员

(一)适用各类互免签证协定的外国人

(二)持有效中国永久居留证件的外国人

(三)持各类有效居留许可的外国人

(四)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的外国人(虚拟卡自2023年5月1日起恢复入境功能)

  注:过境免签政策适用问题请径询拟入境地边检机关。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