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保护含义及范畴
2018-08-21 00:09

  1.什么是领事保护?它与领事协助和领事服务有什么区别?  

  1)领事保护是指中国政府和国驻外外交、领事机构维护海外中国公民和机构安全及正当权益的工作。  

  领事保护的实施主体是中国政府及其派驻国外的驻外使领馆。中国目前有260多个驻外使领馆,他们都是实施领事保护的主体。  

  领事保护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外交途径向驻在国当局提出交涉、表达关切或转达当事人诉求,敦促其依法、公正、及时、妥善地处理。  

  领事保护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公认的国际法原则、有关国际公约、双边条约或协定以及中国和驻在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领事保护的内容是中国公民、法人在海外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必要的人道主义待遇,以及与我国驻当地使领馆保持正常联系的权利等。公民要求获得超出所在国国民待遇或因从事非法活动造成的法律后果等,不属于领事保护合法权益的范围。  

  2)在实践中,领事保护一般针对海外中国公民安全和合法权益受到严重威胁或侵害的情况,如驻在国发生政局动荡、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危及海外中国公民的安全和合法权益;领事协助一般针对中国公民因客观原因或者自身原因陷入困境的情况,如海外中国公民因疏忽大意丢失财物等造成的暂时经济困难;领事服务一般指为海外中国公民提供的证件办理、民事登记等服务,如换/补发旅行证件、办理公证/认证、婚姻登记等。  

     

  2.什么人可以得到中国政府的领事保护?  

  凡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具有中国国籍者,都可以请求获得中国政府的领事保护。也就是说,只要你是中国公民,无论是大陆居民,还是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无论是定居国外的华侨,还是临时出国的旅行者,无论是在国外学习的留学生,还是务工人员,都是领事保护的对象。  

     

  3.出国时持中国护照,现已取得居住国国籍,是否还能享有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领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中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凡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者,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因而不再享有中国驻外使领馆领事保护的权利。  

     

  4.正在办理移民者,是否还能享有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领事保护?  

  正在办理移民手续者,在手续完结、国籍变更前仍是中国公民,属于领事保护的对象。  

     

  5.中国公民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请求领事保护?  

  中国公民在其他国家境内的行为主要受国际法及所在国当地法律约束。中国公民(包括触犯当地法律的中国公民)在当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在已经自行采取必要措施仍不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即可向中国驻外使领馆请求领事保护。  

     

  6.中国公民怎样能获得中国政府的领事保护?在寻求领事保护时应注意些什么?  

  如果你的合法权益在所在国受到侵害,或遭遇不测需要救助,你可以就近联系中国驻外使领馆,反映情况和有关要求。使领馆将在工作职责范围内向你提供领事保护。如你的行为违法,或因自身行为不当导致你及他人陷入危险境地,或你滥用领事保护,使领馆有权对提供给你的领事保护做出限制。  

  权利和义务不可分离。对海外中国公民而言,每位公民都有寻求和获得领事保护的权利,但也应承担相应义务和法律责任。主要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应对个人的出行选择、人身安全、资金安全和在海外的行为承担自身责任,应严格遵守当地和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2)应立足于当地救助。首先设法寻求所在国警方或司法部门的保护与协助以尽快摆脱困境,如上述部门不作为或者有不公正行为,再寻求使领馆介入并实施领事保护和协助;  

  3)应关注并听从外交部及中国驻外使领馆发出的安全提醒,当所在国发生严重事态,外交部及有关驻外使领馆提醒当地中国公民尽快撤离时,应及时响应,选择适当渠道撤离,避免陷入危险境地;  

  4)要求中国驻外使领馆实施领事保护时,必须提供真实信息,不能作虚假陈述;  

  5)在主观上有接受领事保护的意愿。使领馆在实施领事保护时必须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6)诉求不应超出所在国国民待遇水平。使领馆在实施领事保护时不能帮助当事人获得比所在国国民更好的待遇;  

  7)不能干扰外交部或驻外使领馆的正常办公秩序,应尊重外交、领事官员;  

  8)依法缴纳办理各种证件、手续的相关费用;  

  9)使领馆提供的律师、翻译、医生名单仅供参考,并不必然保证其服务质量达到你的预期。你可另行选择其他律师、翻译和医生。  

     

  7中国驻外使领馆是否可以解决海外中国公民遇到的一切困难?  

  中国驻外使领馆为海外中国公民提供领事保护和协助,应该在有关国际法、驻在国和中国的法律框架内进行。中国驻外使领馆是国家的外交代表机构,在驻在国没有行政和司法权力,不能使用强制手段,不能代替个人主张其权利,只能通过外交途径敦促驻在国依法、公正、公平处理有关案件。使领馆积极协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但不能超越领事职务的权限。  

     

  8.领事官员可以为你做什么?  

  1)如所在国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可以为您撤离危险地区提供咨询和必要协助。  

  2)如您在外国服刑,或被拘留、逮捕,可以应您的请求或经您同意进行探视。  

  3)如您遭遇意外,可以协助您将事故或损伤情况通知国内亲属。  

  4)如您遇到生计困难,可以协助您与国内亲属联系,请其协助解决费用问题。  

  5)如您在所在国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或涉及刑事案件,或突发疾病,可以应您的请求,协助提供当地律师、翻译和医生等名单供您参考,但并不保证服务质量达到您的预期。  

  6)如您需要寻找国外失踪或失联亲人,可以代为向所在国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7)可以根据中国法律法规,为在国外的中国公民颁、换、补发旅行证件并加注。  

  8)可以根据中国法律法规,为遗失旅行证件或无证件的中国公民签发旅行证或回国证明。  

  9)可以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条约,为中国公民办理公证或为当地相关部门签发的拟送往中国使用的文书办理领事认证。  

  10)在与所在国法律法规不相抵触的情况下,为居住在驻在国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由于塞浦路斯不承认领事婚姻,驻塞浦路斯使馆暂不对外开放该项业务。  

     

  9.领事官员无法为你做什么?  

  1)不可以为您申办他国签证或办理签证延期。  

  2)不可以为您在当地谋职或申办拘留证、工作许可证。  

  3)不可以替您提起诉讼,不可以替您调查海外犯罪或死亡案件,有关请求应由当事人向所在国当局提出。  

  4)不可以干预所在国司法程序和法律事务,不可以仲裁或解决您与他人的劳资争议、商业纠纷、刑事案件、子女抚养权纠纷或家庭事务。  

  5)不可以在帮助您治疗、拘留或服刑期间获得比当地人更优的待遇。  

  6)不可以为您提供导游、翻译等服务,或为您支付酒店、律师、翻译、医疗及旅行(机、船、车票)费用或任何其他费用。  

  7)不可以将您留宿在使领馆内,或为您保管行李物品。  

  8)不可以为您购买免税物品。  

     

  10.如何在塞浦路斯获得及时有效的领事保护?  

  中国侨胞可在塞浦路斯各大城市向相应的联保联络员寻求协助,同时建议中国侨胞在旅塞期间及时加入各地侨胞信息群,以便了解最新信息,或致电中国驻塞浦路斯使馆咨询。如发生紧急情况或重大安全事故,请及时拨打中国驻塞浦路斯使馆24小时领事保护热线:9956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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