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塞浦路斯搭乘航班赴华人员申领健康码最新政策和常见问题解答(2021年9月4日)
2021-09-04 14:59
    考虑到在当前疫情形势下进行国际旅行仍然存在巨大健康安全风险,建议“非必要、非紧急、不旅行”。如综合考虑疫情常态下工作、学习、生活实际,必须旅行,请务必在旅行前和途中做好严密防护,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根据国内境外输入病例情况和塞浦路斯疫情形势,自塞浦路斯搭乘商业航班赴华的相关要求也将进行动态调整。  

  为方便搭乘商业航班赴华人员了解掌握最新的检测、防疫等政策,现将截至目前最新要求梳理汇总如下,我馆将根据后续政策调整及时更新补充。  

  一、行程要求  

      为避免经多国中转交叉感染风险,请您务必从塞浦路斯出发仅经一国中转赴华。所有乘客,均应在登机前48小时内在塞浦路斯及中转国分别进行“双检测”并申领健康码。  

      所有乘客均需申报28天内曾前往国家或地区,并如实填报《行前声明书(附件1  

  二、申领方式  

  中国公民在获得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后,应立即通过扫描下方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申领健康码;外国公民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等终端登录网站:http://hrhk.cs.mfa.gov.cn/H5/ 申领电子版《健康状况声明书》。  

 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 

 

      请按顺序、逐份上传以下文件:  

  1)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IgM血清抗体检测报告  

  3)行前声明书(附件1  

  4)机票行程单(自塞赴华全程)  

  5)在塞居留证明(如居留卡在办理中,请提交移民局确认受理收据及本人情况说明)  

  6)未接种疫苗人员提交IgG血清抗体检测报告  

  7已接种疫苗人员提交疫苗接种证明(接种证明包括:国内“健康宝”截图、欧盟数字疫苗证书等)  

  8)已接种疫苗人员已填写、签名的《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照片(附件2  

  9中资企业人员提交行前21天隔离管理证明(附件3,证明须以公司名义出具并盖章,且由公司负责人签名。)  

  10临时来人员(包括出差人员、持永居卡赴塞登陆人员),申领健康码时须上传最近一次入境塞浦路斯记录(入境章所在护照页面须完整上传),企业人员提交隔离管理证明(附件3),其他赴华人员提交隔离声明书(附件4  

  11)拟搭乘航班赴华的登陆船员提交行前14天隔离管理证明(附件3)  

      如未能提供上述完整申请材料,将影响健康码审发。填报信息时,检测采样日期请选择赴检测机构采样当天日期,勿选择领取检测报告或登机当日日期。  

  三、检测要求  

  乘客可在当地正规检测机构(附件5完成第一次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并获得阴性检测证明。检测证明须为英文版,并标明检测采样时间、检测结果(阴性)、乘客姓名、出生日期、持用国际旅行证件号码、医生签名以及可供核实的检测机构或医生的联系电话或电邮等。  

 

       核酸检测报告须标明RT-PCR等字样,并尽可能明示具体采样方式,包括咽拭子(Pharyngeal swab)、鼻咽拭子(Nasopharyngeal swab)等。  

  血清IgM抗体检测须采取抽取静脉血的采样方式,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中必须同时明示IgM等字样,其他采样方式(如指尖采血、快速检测)取得的采样检测结果我馆将不予认可。  

  

  四、已接种疫苗人员  

    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后须观察至少14天才可出行,接种未满14天的,我馆将不予审发健康码。请在申请时如实填报接种新冠疫苗品牌、时间等信息并上传接种证明和《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附件2)。接种证明包括:国内“健康宝”截图、欧盟数字疫苗证书等。  

  2剂或3剂次疫苗未完成全部剂次接种的,或同一天内完成2剂灭活疫苗接种的,原则上视作未接种疫苗人员。  

  五、有感染史人员  

  曾在医疗机构确诊患有新冠肺炎,或虽未确诊但核酸、IgM、IgG抗体任一项检测曾呈阳性,均视为有感染史人员(因接种新冠疫苗导致的IgM、IgG抗体阳性除外)。接种非灭活疫苗人员N蛋白IgM抗体阳性的,亦属于有感染史人员。  

  申报流程:  

  (一)预审:有感染史人员应向中国驻塞浦路斯大使馆提供:①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肺部CT或X光诊断结果,应在提交预审申请前5日内完成);②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两次核酸检测应在提交预审申请前3日内完成)。上述诊断和检测日期应晚于确诊或检测结果阳性日期;③曾检测阳性的报告或感染史情况说明。请将上述材料发送至中国驻塞浦路斯大使馆指定邮箱进行预审。驻塞浦路斯使馆指定邮箱:chinaemb_cyp@hotmail.com  

  注意:如曾在我馆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核酸、IgM、IgG抗体任一项检测,结果为阳性者,须在同一检测机构进行相同项目检测至少一次,并取得阴性报告。  

  (二)隔离和健康监测:经使馆工作人员审核并邮件回复确认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自预审通过之日起进行至少14天隔离和健康状况自我监测。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须如实向使馆报告。  

  (三)登机前检测: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间未出现异常情况的,可在登机前48小时内进行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凭双检测阴性证明通过微信小程序(中国公民)或网页(外国公民)申请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  

 

  六、回国前隔离闭环管理要求  

  中资企业和项目拟回国人员需在登机前至少提前21天隔离闭环管理,所在企业须出具隔离管理证明(附件3)。  

  对于临时赴塞出差人员,赴华前至少在塞进行14天隔离闭环管理由企业出具隔离管理证明(附件3)。  

  持永居卡赴塞登陆人员,须至少在塞进行14天居家隔离并签署隔离声明书(附件4  

  拟搭乘航班赴华的登陆船员,应在航班始发地进行至少14天的隔离闭环管理须提供船舶公司出具的隔离管理承诺书(附件3  

  隔离闭环管理是指除赴检测机构接受检测外,当事人严格执行封闭式隔离。隔离要求单人单间住宿、单独用餐、有独立卫生间、不与他人接触。隔离期间如出现发热、咽痛或类似感冒等疑似新冠症状,请立即就医并调整回国行程。  

 

  七、密切接触者和有疑似症状人员回国要求  

      如您在过去14天内曾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近距离接触,请在登机前进行14天隔离和健康监测。监测期间第1、4、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凭登机前48小时内双阴性核酸证明申请健康码  

      如您在过去14天内曾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或因体温太高、疑似症状等被航空公司拒绝登机,请在登机前进行14天隔离和健康监测。监测期间第1、4、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凭登机前48小时内双阴性核酸证明申请健康码。    

  、特别提醒  

  )请提前认真了解中国驻中转国家使领馆实行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血清IgM抗体检测双阴性证明乘机的规定要求、中转国家入境规定,以及中转地涉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的相关要求,避免在中转地无法入境或检测、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不符合要求等情况,造成在中转地乘机受阻、滞留等后果,增加疫情感染风险。  

  (二)如未按要求进行隔离闭环管理或隐瞒既往感染史、密切接触史、伪造报告,获得健康码后回国确诊,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故意瞒报既往确诊病史或密切接触史、伪造检测报告或疫苗接种凭证等材料以骗取健康码回国人员,将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个人信用、将来出国等均会受到影响。  

  (三)请您提交申请后耐心等待,勿频繁拨打电话。我馆工作日、周末和节假日均审核相关申请。  

     

       中国驻塞浦路斯使馆 

2021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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